广东东莞农民工大病年度最高可报20万元

2012年11月01日 15:30   来源:羊城晚报   余晓玲

更多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能报销的范围就能扩大

  早在2008年,东莞社保就将企业职工和居民医保全面整合,建立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这一刻开始,全市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及失业人员平等参加缴费、同等享受医保待遇。截至目前,东莞市并没有出台有关大病医保的政策。

  今年9月,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开始试点。而目前,东莞正逐步探索新莞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办法,力争率先突破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参保权利的制度瓶颈,争取到“十二五”末的2015年达到100%的参保,实现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市民。

  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

  “真的受惠很多,这一年来医保差不多报销了十多万元,对我们家庭来说是莫大的帮助。”去年10月,来自四川的阿萍(化名)不幸被诊断患上多种恶性肿瘤,原发为卵巢肿瘤,一年来住院费已经花费20多万元。10月12日,阿萍的老公告诉记者,自阿萍患病以来家庭经济压力非常大,因为除了住院费用外,还有中药、营养品、来回交通费、住宿费等各种开支,为此他卖掉了惟一的住房。他对记者说,如果不是医疗保险报销了十多万元,自己都不知道再去哪儿找这么多钱。至于报销手续也非常顺畅,无论是在东莞市人民医院还是在广州的医院,都能够实现实时结算,系统会算好报销的钱和需要自费的钱,自己只用缴纳自费部分的费用。

  阿萍享受的这一医疗政策正是东莞市目前覆盖所有人群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8年7月,一个解决医保制度“碎片化”格局的政策在东莞实施。东莞社保将企业职工和居民医保全面整合,建立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这一刻开始,全市城乡的医保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统一管理服务。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及失业人员平等参加缴费、同等享受医保待遇。

  在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医保的待遇也在不断提升。目前,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诊,还能享受70%的门诊报销。

  “每次住院报销的比例都不一样,大约40%至60%之间,医院不同、用药种类不同报销的比例都不一样。”阿萍的老公告诉记者,阿萍患病以来医保总共报销了十多万元,报销总比例超过50%。他告诉记者,阿萍的病情比较复杂,幸亏东莞在广州也设立了定点医院。

  目前,东莞共有市外定点医院32家,其中广州20家,深圳、惠州各6家,29家市外定点医院已经实现异地联网结算。2011年,东莞市异地住院结算2.6万人次(含异地定居或工作的人员),在广、深、惠三地医院住院现场结算占全市异地结算总人次的76%。

  新莞人期盼大病补充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这是要满足连续参保三年以上。参保时间短则报销都比较有限,如果能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就好了。”

  来自湖北的阿梅到东莞已经十多年了,2005年的一场心脏病手术花费了8万多元,但当时她参保仅几个月不足一年,最后只报销了一万元,当时8万多元的医疗费几乎掏空了全家几年的积蓄。2007年底,阿梅在生小孩时又不幸中风,在医院住了47天花费了6万多元,但不巧的是刚刚换工作的她持续参保时间也仅仅几个月,也只报销了一万元。因为中风未能完全康复,阿梅如今只能待在家,全家的压力落到了其丈夫一个人身上。“虽然医保报销了两万元,但十多万元的花费对我们家而言也是巨大的压力。”阿梅对记者说,如果能有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就好了。

  据记者了解,按东莞市目前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和标准,在东莞持续参保满2个月不足6个月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足1年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满1年不足2年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满2年不足3年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持续参保3年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即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的长短,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可累计享受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社保最高支付金额。

  2015年医保要实现全民参保

  “考虑到东莞以新莞人为主体的人口结构,存在就业生活不稳定、流动量流动性大的特点,在未来3至4年的时间里,东莞医保扩面将‘分步走’,2012年先尝试解决参保新莞人在校就读子女的参保。2013年、2014年完成常住人口的90%和95%的参保率;到‘十二五’末的2015年达到100%的参保,实现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市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表示。

  今年9月,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开始试点,全市32个镇街各选取了一所学校加上市属学校共38所学校进行试点,试点学校的新莞人子女只要满足父母任一方在东莞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的条件,均可自愿参保。据悉,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和医疗保险待遇均和本市城乡居民一样。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保实施第一个社保年度(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实际缴费标准为45.3元/人/月,其中个人负担27.18元/人/月,财政负担18.12元/人/月,随着缴费基数根据经济的发展而增长,市镇两级财政补助力度也会逐步加大。

  这一新政在公办学校试点后,将向全市铺开。新莞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办法目前也正在逐步探索阶段。(记者 余晓玲)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