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明起正式供暖
今晚点火率将达90% 明日家中室温须达标 低于标准4℃以上按100%退费
全市4千余个锅炉房,今晚前点火率将达90%,这意味着全市11月1日开始的试供暖今天结束,明起将正式供暖,这是记者上午从市政市容委供热办获悉的。
按照要求,明天居民家中室温必须达到18℃,后天全市供暖单位抽样入户测温。
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表示,由于今年提前供暖,一小部分供热企业缩短了暖炉时间,老旧设备突然升温,易发生事故,市供热办组织人员将全力进行协调。
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供暖效果不佳的小区,市供热办也将协调区县政府确保向居民如期供暖。
何为达标?根据住宅类型分为两档
按规定,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供暖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如何退费?低于标准4℃以上按100%退费
根据规定,退费比例按卧室、起居室约定采暖温度计。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退费计算方法
退费额=日热费单价×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建筑面积×未达标天数×退费比例
日热费单价=采暖费总额/(本采暖季法定供热天数×计费建筑面积)
注:自采暖用户报修之时起,24小时之内经供热单位调节、检修,温度达到约定标准的,不计入退费天数
怎么投诉?申请第三方检测需先签合同、交费
市供热办表示,从周六起,一旦居民发现卧室、起居室温度低于18℃,可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其中,若市民申请第三方检测,须到检测机构签订“检测委托合同”,同时缴纳约600元的检测费。一般进行检测人员为两人,一人进行实际操作,一人核准,检测时间约在1至2小时内,报告约一天后出具。
第三方检测单位有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节能监测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和北京市通州区节能监测站。
解决室温不达标的三个途径
居民可致电小区物业或为小区供热的供热公司,说明情况。根据规定,6小时内供热单位必须入户测温、调节和检修;24小时内经检修温度达标的不退费,超过24小时仍未修好的,自报修之日起退费,直至室温达标
如供热企业不予解决,可拨打全市供暖服务电话12319投诉。市供热办接到投诉后会转给区县供热办,由区县供热办监督企业进行处理
如果供热企业仍然拒绝进行处理,居民可以申请进行第三方检测,作为索赔或者起诉供热企业的依据
解读 “弹性”会商看天供暖、烧火
按照规定,在11月1日至14日的非法定供暖日期间,一旦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或出现突降大雪等恶劣天气,北京将提前启动供暖。
“3次天气会商的时间、次数会根据天气变化而变化。”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离法定供暖日期越近,市气象台提供的供暖前天气预测数据将更趋于准确。
像今年这样“看天供暖”在北京已经是第三次。第一次是2009年至2010年采暖季,北京市启动了提前7天供热和延长7天供热的特殊程序。第二次是2011年至2012年,延长了3天才停暖。
本市还会根据天气“看天烧火”,气象部门将每天向供暖部门提供当天、未来三天以及一周内的气象情况预报,指导供暖单位调节供暖强度。 本版文/记者蒲长廷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