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县市农村学生每人每天补3元营养费

2012年11月05日 00:00   来源:成都商报   

  试点对象

  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蒲江县和新津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的在校学生

  试点标准

  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补助共计600元。

  成都商报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下称“营养计划”)地方试点工作,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

  6个县市

  今秋起参与市级试点

  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启动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地方试点,定额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其中,成都的邛崃和大邑被纳入营养计划的57个地方试点县(市、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将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此次试点范围和享受对象包括: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蒲江县和新津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学校)的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天3元,每学年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学年补助共计600元。该补助计划按照市、县(市)分担原则,实施营养计划试点补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金堂县、蒲江县、新津县和市级财政分别承担1.5元/生·天。同时,市级财政对参加省试点的邛崃市、大邑县的补助标准,也由原1.08元/生·天提高到1.5元/生·天。

  这意味着,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三圈层所有区县的农村义务教育段的学生,在校期间都可享受到每天3元的营养补助。

  3元钱怎么用?

  各县市正制订实施方案

  新试点的6个县市到底如何实施营养计划?记者昨日联系了各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据悉,目前各县市都在紧张地制订相关实施方案,保障受益的学生能够享受到最适合的、高质量的营养餐。3元的补助到底是以“营养午餐”的模式还是“牛奶+鸡蛋”的课间餐模式发放,各县市目前尚未确定。

  但根据市政府要求,补助资金都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学生家长。为确保食品安全,不管以哪种模式实施,各试点学校都会成立由校长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本校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分餐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不提倡学校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禁止向家庭(个人)托餐。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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