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013年度流动人员积分入户申请今起受理新规定有不少变化
新变化:积分累积超过60分,可申请公租房排名
以往:公租房申请必须是中山户籍人口
新变化:无房产满60分也可申请积分入户
以往:积分超60分没房产的无明确规定
新变化:缴纳公积金也可积分,最高15分
以往:没有相关规定
积分累积超过60分,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公租房排名。近日,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发布《201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与往年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了,只要积分超60分就可以了。
据介绍,2013年积分入户申请从今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中山共有积分入户指标3000个,截至现在共有2539人获得入户中山资格。
积分满60分可申请公租房
新规定最大的亮点是,通过积分制办法,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居住。其实早在今年年初,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就表示要将公租房纳入积分管理,让新老中山人都能享受改革的成果。
根据新出台的须知,通过积分制申请公租房的人员积分累积超过60分后,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公租房排名。
此外,申请公租房的人员必须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山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面积标准,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超60分无房产也可申请
今年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开始纳入流动人员积分管理。在中山开立公积金账户可增加3分,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一个月0.1分,一年下来可积1.2分,最高可获得12分,因此公积金一项总积分最高可获得15分。
此外,今年“管理须知”还指出,积分累积超过60分,有合法房产的到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户排名;无合法房产的,在中山有连续合法职业满3年,也可申请入户排名。
这与以往相比,相对放宽了要求,而去年对于积分超过60分没有房产的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违反计生不能申请
今年的“管理须知”还增加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或处理完毕未满五年的,不能申请积分入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流动人员,夫妻任何一方未接受处理的,不能申请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明确了对收养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中的规定,以往的规定中并没提及。
诉求:
更多是入学和住房
中山市流管办积分科科长李有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积分制实行两年来,流动人员最大的诉求其实更多的是“入学”和“住房”的需求。因此,中山市委、市政府在流动人口住房保障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
昨天下午,李有林透露,此次将申请“公租房”扩展到积分制管理中来,拓宽了积分制的深度和广度。流动人口通过积分制可申请公租房,可以让这些新中山人更加认同中山,更快更自觉地融入中山,强化他们的公民意识。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