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互助土族自治县民政部门全面完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并理顺了低保对象的临时物价补贴,将临时物价补贴以制度的形式纳入保障范围。
此次具体提标情况为:城市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每月提高20元,同时将2008年以来一直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临时物价补贴每月人均55元划转到低保标准中执行,即全县城市低保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月人均提高75元,使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23元提高到298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基础上每月提高15元,同时将2008年以来一直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的临时物价补贴每月人均30元划转到低保标准中执行,即全县农村低保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月人均提高45元,达到月人均155.4元,由年人均1325元提高到1865元。
此次提标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将为3.9202万低保对象补发1至9月提标补助549.036万元,月均将多发放61.004万元。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