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教育长处与短板共存,基础和高等教育发展较好,但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阶段相对不足,特殊教育质量名声在外,但硬件尚有欠缺。1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意欲从机制和保障上扭转这一现状。
学前残疾儿童入学率明年达85%
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意见》提出“到2013年,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85%以上;到2016年,全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在义务教育阶段,提出“保证其入学率要达到普通适龄儿童少年水平,逐步推行‘零拒绝’”。高中教育阶段,提出“逐步在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高中班,推行‘9+3’模式(9年义务教育、3年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提出“高等院校要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招生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办学层次”。
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了让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零拒绝”,首先要对接受完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进行评价鉴定,达到标准的学生便可以入读,政府还要对从事特殊教育的老师和特殊儿童的家长进行充分的培训,让他们对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很好的对接,此外,政府要给予接收残疾儿童的学校更多政策上的支持。
广州将建数间国内一流特殊教育学校
《实施意见》称,广州将建设数间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殊教育学校。重点推进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等学校的异地重建、扩建项目,力争到2016年建设数间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殊教育学校。另外,2016年前,广州还要重点培养几批特殊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医教结合复合型人才。
除了软、硬件方面建设,《实施意见》还要求在2014年前制订特殊教育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对不同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年龄的残疾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进行系统化、科学的评价。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系统化、科学的评估。
残疾学生家长培训也列入《实施意见》之中,“政府主导或购买社会服务,加强对残疾学生家长在特教知识方面的培训”。2014年前,将制定加强对我市残疾学生家长的特殊教育培训工作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100%残疾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且每学期不少于2次。
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逐步免费
《实施意见》还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比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课本由学校自行订购,按不低于普通学生课本费1.5倍的标准单独划拨。
《实施意见》还要求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逐步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政策;逐步完善普通高校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