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余在售楼盘 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超10年

2012年11月15日 10:54   来源:重庆晨报   
    “缩水”2至5年是业界普遍现象,多数购房者未关注年限问题

    就在第一批房奴还完贷款陆续“上岸”之时,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事实上,新楼盘土地使用权“缩水”2—5年,早已是行业的普遍现象,在一些分多期开发的楼盘中,购房者损失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也更多。重庆晨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主城在售的20余家楼盘,其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超过10年,这其中不乏央企、名盘的身影。

    谁来为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买单?土地年限到了咋办?目前仍无定论。有专家预见,这一隐性矛盾将在未来15年之后集中爆发。

    制图/陈曦

    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也就是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时)起开始计算,一般住宅为70年(重庆目前为50年)。然而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1至3年,也就是说,就算开发商修房子的手脚再快,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也根本无法达到50年甚至70年之久。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缩水8年

    家住高九路某小区的万先生摊开房产证复印件给重庆晨报记者看,上面清晰记载着该房土地使用年限:截止到2052年6月。也就是说,从万先生前年买房算起,到2052年其土地使用权限到期,只有42年的时间,比正常使用年限50年“缩水”了8年。

    万先生说,他的房子还不算“缩水”最多的。该盘即将开出最后几栋,那么,这批未来的业主房产证土地使用年限将“缩水”近10年。

    记者通过收集的土地拍卖资料发现:目前主城在售楼盘中,高九路、龙头寺、新牌坊、南滨路等板块,超过20家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超过10年。这20余家楼盘中,有央企、外来资金以及本土知名开发商的楼盘。

    “那些分多期开发的楼盘,这种现象更为普遍。某些楼盘10年前就开发了第一期,现在新推的组团其土地使用权将至少‘缩水’10年。”某开发商营销总监说道。他同时表示,目前并没有哪一家开发商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缩减,而主动在合同上减少总价。

    二手房土地使用矛盾已凸显

    “现在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矛盾尤其多。”晟城地产总经理陈卫东介绍说,土地使用年限“缩水”已成为整个房地产行业的普遍现象,通常情况下,缩水年限在两三年左右还可以理解,超过10年的要么是超级大盘,要么就是捂地惜售致其“短命”。

    “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等因素,都会导致整个开发销售周期延长。若购房者购买之前,房屋已搁置了一段时间,买房人损失的土地分摊使用年限就更多了。”陈卫东说道。 

    土地年限到了怎么办?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业界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解决办法。有一个观点是,让房主续交土地使用费,但怎么交、交多少仍无执行的实例。

    购房隐形损失谁来买单

    记者发现,在现实的商品房交易中,只要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问题不是太过突出,大多数的置业者并不是十分关注或者在意这个问题。

    有调查显示,购房者在买房时,并非将土地使用权年限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大部分购房者表示,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到底有多少,更不清楚从开发商手中拿到房屋入住后,究竟还有多长的土地使用期限。

    重庆诚合律师事务所向亮律师表示,理论上讲,房产的实际使用期限应反映在房价上。也就是说,同一处房产,剩余年限越长,使用价值就越大,价格就越高;反之,价格也就相应较低。如果按这一理论进行推断,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消费者必然存在隐性的购房损失。

    对此,向亮律师认为,若开发商在出售前未明确告知或有意隐瞒,使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比合同约定的短,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在买房签约时,如遇土地使用权年限“缩水”较多的楼盘,可以要求开发商签署购房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因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补偿购房者,如果折算成购房款,也应注明具体的“缩水”补偿具体标准。

    重庆晨报记者吴从斌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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