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院慢病处方下月起可延至4周

2012年11月15日 11:56   来源:海峡都市报   章微
    下月起,我省医院将延长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用量,过去慢性病只能开7天药,今后最长可开具4周处方用量。记者昨日获悉,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延长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用量的通知》,这一惠民措施旨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通知规定,全省各医疗机构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三类慢性病患者,医师可视病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开具2~4周的处方用量,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治疗。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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