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到今年10月底,省城东区辖区内共有554家小微企业得到各项税费减免合计144万元。其中,对270家小微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12万元,对465家小微企业年扣减24万元营业额共计减免税金132万元。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之初,由于部分小微企业缺乏专业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了解税收政策,从而放弃了许多本该享受的优惠政策。针对这种情况,税务部门及时组织税收管理员主动与企业联系,给企业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引导企业如何办理认定程序,让这些小微企业充分了解政府各项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