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份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 福建排第六位

2012年11月20日 17:25   来源:福州晚报   谢充灵

  截至本月18日,全国已有28个省公布了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福建排第六位。福州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了解,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前三季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0190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27元,同比名义增长13.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0个百分点。在现已公布的28个省份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排行中,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天津、山东这8个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在28个省份中,上海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30205元,是目前唯一突破3万元大关的地区。

  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

  福州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2240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另外,今年1月至10月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而全省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631.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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