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出未来五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
辽宁省民政厅19日发布消息称,为保证民政服务对象在“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0年翻番的目标中得到更多实惠,辽宁省将以重点民生工程为主线,以农村为重点,以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并提出,未来五年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
近年来,辽宁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工程、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蓓蕾慈善救助工程和春蕾慈善行动等多项工作,民政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据了解,2011年辽宁省民政事业费总规模达到123亿元,比5年前增长167.4%;三类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救助补助资金总规模达到73亿元,年均增长幅度均超过22%。
目前,辽宁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全面建立,近300万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保障。未来五年,辽宁省将完善适度普惠的民生保障体系,努力使300万城乡优抚对象、五保户、孤儿等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