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于房价的购房者有多少人会去深究商品房的质保期?一项北京、上海、天津等22个城市的消费维权单位针对某城市房屋质量的调查结果显示,八成以上的受访者都认为楼盘质量是影响消费者买房的重要因素,然而购房后却仍有近一半的受访者对小区房屋质量不满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是因为开发商对商品房质保期有所隐瞒,使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无法主张自身权益。
建设部于2000年颁布的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为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但北京、上海、天津等22个城市的消费维权单位通过调查却发现,有82%的购房者不知道商品房质保的具体时间,57%的购房者表示开发商从未介绍过商品房的质保期,只有不到三成的受访者发现《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提及了质保期问题。
劣质的商品房靠“瞒”是瞒不住的,调查发现,7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生活过的公用、民用建筑,出现过屋面和外墙的渗漏,这已经成为房屋质量问题中最大的顽疾。市消保委专家指出,房企有义务主动通过商品房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协议等多种渠道,让消费者知晓现有商品房保修项目及保修时限。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必须具备“两书两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面积测绘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明确说明商品房质保期的时间、范围等,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此外,商品房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后,房企应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关于商品房质保期的规定,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物业管理协议中的约定,主动承担相关责任,不推诿、不扯皮。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