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0多个楼盘涉嫌价格违法被立案 企业将领罚单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广西30多个楼盘涉嫌价格违法被立案 企业将领罚单

2012年11月30日 09:11   来源:南国早报   肖世艳

  违规企业将领罚单

  部分企业在执行明码标价政策时“打折扣”,使得他们的《标价表》严重“缩水”。“这些企业将为他们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埋单。”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查出问题处理意见的函》的精神,对明码标价公示不够醒目或明码标价册没有放在醒目位置的,检查组已当场责令改正;对其他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拟作如下处罚:

  未标示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费等商品房价格相关因素的,按每个项目罚款5000元;未实行一套一标的,按每套罚款5000元;在售房源未标示公摊面积、层高、销售单价和套内建筑面等核心因素的,无论缺项多少,均按每套罚款3000元。

  商品房明码标价将纳入日常检查

  在商品房销售领域推出明码标价规定,就是为了让消费者在购房时能明明白白。自去年5月政策文件下发之后,我区从当月开始至今年3月31日止,开展了近一年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各地商品房企业在标价时已经规范了许多,但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

  而为了巩固上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成果,今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全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再次出动5500多人次,对全区所有销售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检查,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检查关口前移,共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及举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培训班100多场,发放学习资料7000多份。

  接下来的工作,除了要抓紧对专项检查中立案案件进行处理,其次就是要对在案件的处罚上未取得突破的市、县,由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进行督查或重新进行检查。并且将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纳入日常的市场检查和巡查之中。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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