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广东1600万人口受惠

2012年12月04日 11:40   来源:南方日报   陈枫

  “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这样的奔波折腾有望结束。昨天,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称,要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子女可在居住地办理准生证。

  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办证难的突出问题,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对于最受关注的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通知还要求,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广东反响】

  广东1600万省外流动人口可受惠

  基层计生干部反映落实难度大,症结在于全国信息联网、明确监管责任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昨晚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广东将认真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新政策,尽快研究出台具体落实方案,方便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

  对于这一新政策,很多在广东居住的外来工都表示欢迎,纷纷表示以往办准生证要回家乡开证明、来回补材料,非常麻烦,今后可以省事多了。

  但珠三角基层计生部门的不少干部向记者“诉苦”说,政策落实难度很大。一位资深计生干部说:“广东是全国落实难度最大的省份。因为广东不仅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还是全国第一流动人口大省。”

  他分析,据统计,广东的流动人口至少有3100万人,其中省内流动的约1500万人,外省流入广东的至少有1600万人。从去年起,广东建立全员人口信息库,省内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基本实现全省联网,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问题不太大。最难的是1600万省外流动人口,目前国家的人口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一盘棋”管理,广东没法实时上网查询到在粤外省流动人口的生育信息。近年来广东与湖南、广西等邻近省份签订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点对点”交换协议,但执行情况也是参差不齐。

  “最关键的问题是出了问题谁负责?”广州市一位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举例说,如果一对原籍湖南的外来工夫妇在老家已经生育,又在广州伪造信息办了准生证,后来查出超生,哪该由广东还是湖南负监管不力的责任?“这个问题不明确,大家都不敢放开。”

  有人口专家建议,国家要加快推动人口信息全国互联互通,明确居住地与户籍地的相关责任,只有解决这两个症结,才能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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