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德园业主孙女士说,她家是2011年入住该小区的,由于小区缺少一些设施,很多业主在缴纳了2011年的物业费后,就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2012年的物业费。一周前,物业公司通知业主,该小区居民使用的临时电改成了正式用电,需要使用磁卡表,业主要去物业公司领取电表磁卡才能继续用电。
3日一早,家住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汇德园的业主反映,为了让业主缴纳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把物业费与电费捆绑在一起,业主如不缴费,就不能领取电表磁卡,引起了业主们的质疑,而物业公司则表示这也是无奈之举。
汇德园业主孙女士说,她家是2011年入住该小区的,由于小区缺少一些设施,很多业主在缴纳了2011年的物业费后,就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2012年的物业费。一周前,物业公司通知业主,该小区居民使用的临时电改成了正式用电,需要使用磁卡表,业主要去物业公司领取电表磁卡才能继续用电。同时还告诉业主,在领取电表磁卡时,必须要缴纳今年的物业费,否则将不能领到电表磁卡。对此,家住汇德园小区的业主表示不解。
汇德园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把物业费和电表磁卡捆绑也是无奈之举。他说,因为有许多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的经营非常困难,甚至连员工工资都没法发放。物业公司只能采取把物业费与电表磁卡捆绑在一起的措施。
天津福川信辉律师事务所的被访律师认为,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物业的做法并无不妥。因为业主已享受了物业的服务,理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物业人员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一定的报酬。而个别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用,这对物业有失公平。此外,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甚至认为服务违约的,业主可举证并可申请对上一年的物业费顺延,或通过业委会加强与物业的沟通,争取相互理解,或通过诉讼方式为业主维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