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20年里,金融改革始终是经济改革的核心,而利率市场化、人民币汇率改革、资本和金融项目开放,又被业界视为其中的核心和难点。今年,利率和汇率改革已经出现前所未有的突破,而资本项目开放也从温州金融改革中看到了一点信号。
11月23日,温州市政府公布了《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下称“实施细则”)。在12条“实施细则”中最引人争议的莫过于“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某处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中国金融改革中,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类似,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不存在区域试点一说,某一区域的放开等同于全国的放开。目前来看,这一措施并不成熟。”
温州一厢情愿?
实施细则明确“在国务院统一部署领导下”,探索以人民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制定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温州想借此证明,此次改革并不是“自说自话”。
根据实施细则,早在2011年1月,温州就曾向外透露了一份关于个人境外直投的方案,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了温州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当时温州有关部门以为拿到了金融改革的‘尚方宝剑’。但这个方案并没有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擅自公布个人境外直投显然有越权之嫌。”
温州的最初方案低估了目前中国金融状况复杂性,一旦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放开,意味着中国外汇资本管制将会松动,而拉美金融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都直接和资本跨境流动密切相关。这是监管者最为担心的。
“我们知道目前的确存在通过地下钱庄、假借经常项目等方式进行跨境资本流动的情况,因此我们希望通过个人跨境直投,让本来并不能完全掌握的外汇流动情况能逐步得到监控。”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蔡灵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年满18岁的温州户籍居民,只要说明资金来源、提供投资项目合法证明等,就可以向温州市商务局申请报名。经温州市商务局审查后,由国家外管局温州市中心支局放行境外投资。然而,不少温州当地企业家认为,温州试点新政可能是政府的一厢情愿。在实际情况下,往往这些资金都无法说明来源的正当性,纳入外汇监管反而会使自身陷入被动。
上海、天津等地
上报个人境外直投方案
如果个人境外直投获得试点,温州可能并不是唯一的城市,包括上海、天津等诸多城市都对此积极筹备。目前,多地向国务院上报的个人境外直投方案,既包括了人民币方案也包括了外币方案,内容涉及跨境汇款、跨境直投、融资、结算及金融市场投资等。
相较于温州方案,上海方案可能倾向于移民投资、房地产投资和企业投资,即个人可到海外投资房地产和股权,而天津方案可能指向投资海外资本市场。
“资本项目开放应该进一步放开对于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除了扩大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规模之外,还应该放开直接投资海外资本市场的机会。”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执行院长张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不过,温州方案要求个人去境外投资实业等,但不得用于购房等消费类项目,以及股市等金融类行业。据温州市金融办估计,温州民间资本总量超过6000亿元,而且每年以14%速度增加。而实际情况可能更高,或已达到8000亿元甚至上万亿元。这些资金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非规范流出海外。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晓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阶段放开资本项目改革不合适。海外市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连‘国家队’都出现了亏损,老百姓出海就一定能做好了?!”
今年7月,中国主权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第四份年报显示,2011年中投境外投资全年收益-4.3%,亏损485亿美元,创四年来的最差业绩。这也使其累计年化收益率仅为3.8%。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温州企业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全世界经济都很差,中国还稍微好一点。个人海外投资有点缘木求鱼,此外,人民币升值预期将进一步打击海外投资。所以虽然看起来贸易和资本项目都出现了双顺差,但资本外逃的压力也是很大的。”
按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中国居民每人每年换汇额度最多5万美元,且个人不允许境外直接投资。而实际上,该政策已经如同虚设。大量国内资金已经向海外转移,温州新政更是为海外移民和资金转移提供了一种“合法”的方式。
富豪30年积累获利出逃
由于海外经济萎靡,包括加拿大、美国、英国、新加坡等热门移民国家都加强了鼓励投资移民的政策。加拿大的投资金额要求是5年80万加元,外加160万加元的合法资产;美国的资金要求是50万美元投资在潜在风险项目;英国的投资金额要求是5年100万英镑。
“现在资本外逃做法五花八门,对计划移民的人来说,掌握向境外转移资产方式是一堂必修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外汇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某处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如果试点获批,即便存在审核制度,资本向外转移将更合法更便捷。”
温州规定,试点期间,一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300万美元,多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美元,一个人年度总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如果一个人把投资做成亏损向国外转移资产便变得更加合情合理了,数额也将更大。
绿野资本集团大中华区董事会主席郑晓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转移资产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比如可以在离岸地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根据《2012胡润财富报告》研究显示,中国16%的富豪目前已移民或者在申请中,还有44%的富豪考虑移民。加拿大和美国则是移民目的地首选国。很高比例移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子女的教育、医疗和退休生活。富豪中拥有海外资产的已达1/3。海外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平均占比为19%。
这些富豪绝大多数都是在过去30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中成长起来的。业内人士普遍担心,随着未来中国经济增速趋缓,精英阶层和富豪阶层的“获利出逃”将对国家造成损失。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