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的市民可能会有这样的体会:医药收费的条目一箩筐,常常让人摸不着头脑。交费时有些项目从未听过,就稀里糊涂把费用交了,感叹“看病贵”的同时,人们很可能没有想到,有些收费竟是医院违规加收的。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获悉,从去年4月份起,广西开展了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截至今年11月22日,全区已检查单位数1683个,查出违规案件数925个,涉嫌价格违法金额6136.59万元。检查发现,广西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存在重复收费、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不执行已降低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虚增(药品、医用耗材)数量,变相乱收费,医疗单位的收费公示仍存在不规范之处,超过规定加价率作价收取医用耗材费等10大问题。
近几年,尽管有关部门加强了治理和整顿,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与前几年相比比较规范,但由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抽象,项目繁多,专业性强,药品品种成千上万,加上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科室绩效挂钩、收费系统陈旧等原因,部分医疗机构仍然存在价格违法问题。
检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项目和自立收费项目等现象,收费的项目可谓花样百出。如在向病人收取全身麻醉费的同时,又重复收取已含在全身麻醉中的气管插管术费,在收取门急诊输液费后又重复收取一次性材料费。一些医院在向住院病人收取新生儿护理费后又分解收取眼部护理、臀部护理、脐部护理等费用。甚至有一些医院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向住院病人收取住院卫生费、清单打印费。个别民营医院还向产妇收取产房消毒费等。
除了收费项目花样多,一些医疗机构违规擅自调高加价率,提高收费标准甚至虚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数量,变相乱收费。
据检查人员介绍,个别医院违反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超过规定加价率作价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擅自提高标准收取住院患者植入耗材,由规定的3%提高到10%。部分二级或者一级医院“自抬身价”,没有按照说明栏中相应递减收费标准,却按三级医院的标准收取。
此外,部分医院为了规避检查,采取更为隐蔽和复杂的手段,在一次性医用耗材、药品、血液制品等方面大做文章,使得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实际销售数量(或使用数量)大于供应数量、血液制品销售数量大于出库数量、药品销售数量大于出库数量,造成变相乱收费且金额比较大。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