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分段报销
医疗费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大病保险补偿实行分段报销,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扣除起付线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合理分段,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分段报销比例具体标准由各试点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合计的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
患大病可能需要转到技术、条件更好的外地医疗机构,这部分病人能否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方案》中明确,需转区外治疗的,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办理转院手续的,超出大病起付线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
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五保户、其他城乡低保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分别按照100%、90%、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关键词:商业保险
相关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此次出台的《方案》,最大亮点是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采取招标方式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
招标工作由各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联合实施,在招标前期公布当地参保人员情况及相关医疗费用数据,商业保险机构依此制定合理的大病保障方案。
符合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一个试点市只能由一家商业保险机构或一个联合体承办大病保险。承办大病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方案》中规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部门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