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人闯红灯罚20 持续违法停车罚200-2000元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深圳:行人闯红灯罚20 持续违法停车罚200-2000元

2012年12月21日 09:34   来源:深圳商报   

  市人大法委昨天在作二审稿修改说明时表示,经研究后认为,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当前我国法律法规虽未作出界定,但对基于一个主观故意,且客观上表现为持续性的行为,应以一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为宜。同时,对于按时间分段对持续违法停车进行处罚,市交警局提出,在实践中较难操作,容易引起执法争议。因此,《处罚条例》修正案的二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对长期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罚标准设定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幅度,由执法部门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视实际违法情况来确定罚款金额。同时,为了避免执法随意性过大,还规定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扣留机动车所产生的费用将不需车主承担

  市人大法委还对我国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特区法规进行梳理,并根据结果调整了《处罚条例》修正案一审稿的部分内容。如在二审稿中,根据今年开始施行的行政强制法中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产生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规定,删除了“被扣留机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承担。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扣留车辆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同时,为与《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保持一致,调整交警扣车的条件为“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

  大中型车辆逾期不参加安检将罚款2000元

  市交警局在《处罚条例》修正案一审过程中提出,目前我市大中型车辆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问题较为突出,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了很大威胁,建议加强对大中型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下列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两千元罚款:(一)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二)大、中型载客汽车;(三)校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其他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处五百元罚款。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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