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7日,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西藏第一部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地方立法空白。
《办法》共九章76条,重点就强化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机制、细化防震减灾工作机制、扩大地震监测基础、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制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尹克坚介绍,《办法》的修订施行,是西藏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从此西藏防震减灾事业有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办法》必将对推进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全面防震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加有力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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