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闯黄灯只是暂时不罚 正研制处罚细则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深圳交警:闯黄灯只是暂时不罚 正研制处罚细则

2013年01月04日 10:30   来源:广州日报   

  公安部解读

  “闯黄灯记6分”的新规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争议。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最近表示,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这个表态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2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昨日,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回应表示,深圳对于闯黄灯是暂不处罚,并不是不罚,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标准依据,等条件成熟后将大规模执法。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对于闯黄灯是暂不处罚,并不是不罚,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标准依据。对于恶意闯黄灯加速造成交通事故的,一经认定将会依法处罚。”

  “我们正是秉承科学的态度和法律的精神,才做出暂不处罚的决定。过渡期间要加强宣传,新的处罚措施要慎重推出,否则容易引发投诉。我们正在牵头研究实施细则,等条件成熟后将大规模执法。”徐炜解释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违法行为将处罚,以前的道路交通法也有此规定,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是“闯黄灯要处罚”的明文规定,认定是否违法要看灯、看车、看线,以前都是实行“事故倒查”机制。目前抓拍闯红灯的电子警察系统暂时不支持抓拍闯黄灯,不靠监控设备很难在各个路口都能监控处罚,依靠民警查处难度很大。等待条件成熟之后,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将出台处罚细则。

  徐炜提醒各位驾驶员,深圳的信号灯分为绿灯、绿闪(3秒)、黄灯(3秒)、红灯四种,实际上驾驶员有6秒的时间反应。“一般绿灯和绿闪亮可以通过,黄灯亮要停,驾驶员要注意观察,闪灯时要减速准备停车。”

  徐炜表示,新交规实施后,深圳1月1日至3日闯红灯比去年同比减少了20%,深圳一向实施严管的交通措施,处罚全国最严,闯红灯处罚500元。由于黄灯突亮急刹追尾事故增多的情况,近几天深圳并没有出现。

  专家激辩

  法定三灯各司其职

  新规有些意气用事

  据新华社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认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法律定义明确。

  “新规规定闯黄灯扣分比以前闯红灯还多,这就使黄灯基本等同于红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新规对“闯黄灯”处罚如此之重,值得商榷。

  在新规实行几天内,深圳交管部门表示“暂不处罚闯黄灯”,而成都交管部门则开出了第一张“闯黄灯”罚单。专家指出,缺乏操作细则、执法标准不一是目前该规定最突出的问题。

  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指出,新规缺乏足够的调研和听证。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此类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必须充分吸纳各方的意见。而该新规的出台,给人的感觉是“有些意气用事”。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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