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撤市设区已获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批准

2013年01月04日 17:39   来源:政府网站   张鑫

  1月4日上午,在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秘书长王群向与会记者发布信息:姜堰撤市设区已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同意,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相关文件明确,设立泰州市姜堰区,以原县级姜堰市的行政区域为姜堰区的行政区域。

  目前,泰州市政府正在积极做好组建姜堰区政府的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早日挂牌。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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