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确保其安全过冬,减少流浪乞讨人员露宿街头现象,乐都县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县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流动工作组,以繁华地区、废弃房屋片区、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每天派出流动救助车实施全天候流动救助,发放救助食品、御寒衣物等,并对浪迹街头的未成年人给予保护性措施。截止目前,累计救助求助人员 17名,发放救助金 2150元;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 10名,发放棉大衣、毛毯、棉垫子和食品等价值约 5500元的物资。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