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籍改革新政实施 邕漂一族入户不再是梦

2013年01月05日 12:17   来源:广西新闻网   文彩云

  打破城乡户籍坚冰,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近期,南宁市新出台的户籍改革新政备受各方关注。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获悉,从1月4日起,南宁各派出所开始按照户籍新政正式受理和办证,符合条件的“邕漂一族”,即可申请实现入“邕”之梦。

  “今后户口只反映居民的居住地,不再有职业的区分。”记者从民警提供的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上看到,原先“户别”一栏标注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已被“家庭户”或“集体户”取代。在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南宁市取消了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区分城乡户口的登记方式,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户口统称“居民户口”。同时,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为常住户口。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了阻碍城乡人口流动的桎梏。据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唐世竟介绍,目前,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常住人口约710万人、流动人口130万人。新政实施后,究竟会有多少“邕漂一族成为“新南宁人”无法统计。但是,从1月4日开始,居民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按照意愿迁移户口。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近日公布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所谓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含银行按揭的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单位集体宿舍及亲属住所。根据细则内容,无论是投靠亲戚,还是投资经商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只要在南宁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符合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南宁。对于租房户,只要房东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房产局备案后也可申办。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市外迁入南宁市的审批材料予以简化,缩短了户口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取消了原户口所在地的单位、村(居)委会证明以及无(待)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属分、县局审批的户口审批事项,从派出所受理之日起到审批完结,办结时限全市统一为10个工作日;属市局审批的户口审批事项,从派出所受理之日起到审批完结,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户口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提速。另外,办理户口审批、登记不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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