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出租房子不仅要备案 还要缴纳房屋租赁税

2013年01月07日 16:15   来源:楚天都市报   陈珂

图为:房东缴纳房屋租赁税后,可能对租房市场的租金带来影响 记者李辉摄

  房东通过中介找到租客,签租房合同,租房流程就结束了。但明年,到这个环节还没完,如果不主动去备案,可能就有人登门提醒。

  依托下月验收的武汉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武汉房管部门正式启动房屋租赁备案全覆盖。“房屋出租3天内,必须到社区备案。”昨日,武汉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但此前在街道和社区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人负责房管业务,房管局又缺乏信息收集渠道,导致实际上房屋租赁备案极少。全市超过40万套出租房,每年主动备案不足2.8万户。而租赁备案之后,税收或随之而来。

  社区将有专干专管房屋

  “备案?我有五六套房子租给别人,都没备过案。”昨日,记者在“58同城”网上找到一汉口房东,听到记者承租后要备案,对方很快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又询问了8名房东,对方都声称“你还是找别人吧。”

  目前,武汉正式备案的租赁房占比不足1/10。“房屋租赁有私密性,房管局有限的人力很难掌握信息。”武汉房管局人士说,但依托社区管理网格化改革,未来全市9300多个网格都将配备专干,且房管职责是其工作职责之一。这意味着房管局首度在社区“安插”人手收集信息。

  房屋租赁不能再“暗箱”

  去年执行的《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人在签订租房合同3天内,须到社区备案。既然规定已有,为何执行不力?

  此前在街道、社区也有“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站”,但协管员主要职责在流动人口,房屋租赁不属硬性职责,备案更多靠房东自觉。

  “很多房东认为,出租房屋是个人行为。但如果没有规范管理,将给小区带来一系列影响。”武昌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房东租房给别人开公司,私自改成格子间出租,不仅影响邻居还带来安全隐患。如果租赁之初就备案审查,就能杜绝违规。“安排专人掌握信息只是第一步,租赁业务规范化发展的大方向已确定。”

  房屋备案之后将征税

  租赁房屋备案全覆盖之后,向房东征税也将随之而来。“出租房屋涉及经营行为,肯定要缴税。”省地税局税政三处相关人士介绍,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

  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

  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

  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

  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

  中低价房租金可能上涨

  21世纪不动产(武汉)市场总监黄蕾告诉记者,从她接触的租赁业务看,除非租房费用可报销,租客会要求房东备案,基本上所有房东担心税收,都不会主动备案。

  排斥的不仅是房东,还有租客。“我担心这个税费最终会转嫁到租客身上。”在黄鹂路某中介,租房者小金告诉记者,现在租一居室都要1000元,若房东转嫁税负,租金会更高。据搜房网统计,今年9月武汉一、二、三居室的平均租金,已达到每月1542元、1790元和2450元。

  “1500元以下的中低价房源,转嫁的可能性高。”黄蕾认为,这类房源市场需求非常大,房东相对强势。但2000元尤其是3000元以上房源,市场需求相对较少,房东很难轻易提价。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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