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像协会澄清:未截留三星等企业1.72亿垄断退款

2013年01月07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俞岚 周锐

  “三星等企业的退款已经打到中彩联的账户,而中彩联是TCL、海尔、创维等9家国内彩电企业共同参股组成的公司,和行业协会不是一回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白为民7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截留退款’属个别媒体误读,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国家发改委日前对三星等6家实施价格垄断的国际液晶面板巨头开出3.53亿元的罚单,其中包含退还给国内9家彩电企业的1.72亿元多付价款。

  但有媒体爆料称,1.72亿退款遭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全额截留,彩电企业没有得到一分钱。媒体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称,“白为民曾表示,这1.72亿元的退款,50%协会留用,50%返还给受损企业”。但后来,“协会又表示退款不会返还给企业”。

  “这不是我当时说的话。”白为民澄清说,“中彩联是国内家电企业共同控制的独立企业,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我们之间没有财务关系,这个钱怎么可能让行业协会留用?”

  中彩联相关负责人田卫平向记者出具的一份文件证明了白为民的说法。该文件显示,中彩联由9家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海尔、长虹、厦门华侨、TCL、康佳、创维的出资比例均为11.5%,海信11%,上海仪电和江苏新科各出资10%。

  田卫平同时还向中新网记者出具了9份授权委托书,证实上述企业已授权中彩联全权代表其针对相关液晶面板巨头的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提起反垄断诉讼、追索和受理应得赔偿等相关事务。”记者注意到,这9份授权委托书均在2012年10月和11月期间签署。

  田卫平指出,由于涉及外汇结汇等问题,国际液晶面板企业的最后一笔退款到2012年12月31日才正式入账。而每家企业当年的受损情况还需要具体核对,因此这笔钱怎么用现在还在沟通之中。“每个企业都有一两个代表参与到这项工作,他们都了解事情的进程,清楚知道款项已经到达中彩联账户”。

  厦华电子副总经理李永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问题,是各企业委托中彩联统一向国家发改委申诉的,“因此钱退到委托单位,就相当于退款已经完成”。“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作用是监督中彩联将钱公正合理地分给各彩电企业。”据了解,厦华电子当时占市场份额较大,达10%。

  海尔彩电部门负责人于涛也表示,此案已全权委托中彩联,海尔也清楚了解事件的进展。

  对于如何接收退款,国家反垄断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在违法企业和受害企业数量较少甚至单一的情况下,受害企业可以独自接收每一个违法企业的退款。在违法企业和受害企业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受害企业也可以委托一个机构先行接收退款,然后再行分配。

  他指出,受害企业委托其他机构先行接收退款然后再行分配的,就意味着在受害企业与受托机构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如果接收委托先行接收退款的机构未将所接受的款项分配给受害企业的,应当被认定违反了基于委托关系所产生的民事义务。在此情形下,受害企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寻求解决,也可以向发改委申请协调解决。

  时建中同时表示,如果违法企业在国家发改委指定的期限内将违法所得、罚款足额上缴国库,并且将应退还的款项足额汇入受害企业或者受害企业委托的机构,就意味着违法企业履行了处罚决定确定的行政义务,发改委对于本案的行政执法程序终结。(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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