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水利投入达103亿元 工作成效显著

2013年01月09日 11:35   来源:政府网站   
    一是重点水利项目初步发挥效益。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干线工程前期设计审批工作于9月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其余4项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其中,哈达山水利枢纽累计发电1.02亿度;大安灌区实现水田灌溉面积130公顷,补水2500万立方米;引嫩入白实现水田灌溉面积32万亩,城市供水280万立方米,湿地补水3000多万立方米;老龙口水利枢纽累计发电5800万度。

    二是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快速起步。继续实施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了10个大中型灌区实施方案审批,并积极组织开工建设;继续实施了6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率先启动了“节水增粮行动”,召开了工作会议,对今后4年的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进行了全面部署。完成了56万亩的春季施工任务,实现粮食亩均增产600-800斤,总增产3.8亿斤,增收3.8亿元。其余144万亩滴灌系统的地埋骨干管网工程施工已完成,地面滴灌系统工程部分计划于明年春播前完成。继续开展了38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下达建设资金3.38亿元。

    三是民生水利成效突出。省政府连续第6年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改善民生问题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纳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下达投资6.3亿元,建成水源工程1188处,管网工程999处,解决了119.77万农村居民及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下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5.09亿元,全面完成了15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验收。完成了国家规划内47条中小河流64个项目,完成投资14.17亿元。开展了农发黑土地二期工程和坡改梯试点项目建设,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万亩。开展了9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11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实现发电16.8亿度。加强了牧区水利建设,完成了3000亩牧区饲草料地。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0处,认证无公害水产品25个,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30次,累计投放水产苗种1.5亿尾(粒),可完成水产品产量18万吨。

    四是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今年汛期,全省主要江河水势相对平稳,局地暴雨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台风北上频繁登陆直接影响我省,历史罕见,卡努、达维、布拉万、三巴四个台风对我省造成直接影响,尤其是台风布拉万,虽然没有造成水利工程上的严重危害,但部分农作物出现倒伏。全省水利系统本着“从早、从严、从紧、从实”的原则,认真开展了各项防汛准备。通过开展汛前检查、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物资储备、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抢险队伍建设等措施,科学应对了局地暴雨灾害,平稳度过了汛期,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今年我省春旱形势严峻,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抗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重要批示,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打好打赢抗春旱这场硬仗。副省长王守臣多次主持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号召全省打赢“一抗双保”攻坚战。据统计,全省累计投入抗旱资金3.83亿元,抗旱浇灌面积903.44万亩,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全省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水利保障。

    五是全面铺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编制实施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研究起草了《吉林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吉林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逐级分解到各市县,建立覆盖省、市、县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用水效率红线建设。起草了《吉林省用水效率指标管理与考核办法》和《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细则》,为严格节约用水管理提供法规依据。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单元载体建设,在重点行业重点用水户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实施了吉林省工业用水量核查工作,为节水指标制定、分解下达,指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奠定基础。启动水功能区纳污红线指标体系建设。编制《吉林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确定全省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吉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启动了《吉林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和《吉林省地下水超采区划》的拟定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能力,提出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调整征收标准的意见,组织实施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了水政工作,逐步提升依法管水能力。

    六是不断强化水利管理改革。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突出招投标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由省级扩大到市级。扎实推进了招投标新《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规范全省水利施工企业招标投标行为。建立了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责任人制度,逐库落实了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等三级责任人。深化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央补助维修养护经费2203万元,对水库工程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进行了考核,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了水价改革。核定了引嫩入白工程水价,强化了对市县水价改革指导。启动实施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按照水利部、中央编办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开展了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调研工作。继续推进了水利普查。全省普查数据录入率已达到98%,多次受到国普办表扬和好评。(吉林省水利厅)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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