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财政局长之子诈骗1.4亿 700万买名表珠宝

2013年01月10日 08:21   来源:今晚报   

  通过虚构与担保公司合作,从事高额放贷业务,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从27人手中骗取1.4亿余元肆意挥霍。这位主导这场“庞氏骗局”的合肥80后郭某,最终,因不堪高息重负,导致其资金链断裂,并于2012年2月4日投案自首。

  9日上午9点20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涉案1.4亿余元案件。

  80后三年内骗巨资1.4亿受审

  被告人郭某,合肥人,出生于1981年,大专文化程度,原系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工作人员(停薪留职)。

  检方指控,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郭某在无正当职业和投资渠道的情况下,明知自己资不抵债,仍虚构与合肥金鼎担保公司合作做企业担保金业务,从事放贷业务为借口,通过许诺支付高额利息骗得受害者李某、丁某等27人共计1.4亿余元。

  统计显示,这27名受害者中,最高的被骗取3624万元,最少的被骗取13万多元。其中,千万元以上4人、百万元区间14人、几十万元区间9人。

  郭某陈述,其所骗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买车、购房、购买奢侈品和支付高额利息。最终,因资金链断裂,郭某于2012年2月4日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行骗手段

  开公司、高利息“诱惑”放贷

  停薪留职期间的郭某,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以借钱开公司,支付债务人4分至1毛不等的月利息为诱饵筹得资金。

  “他告诉我,他旗下拥有汽车服务公司、外贸公司、水产公司、传媒公司等多个实体企业。并称因缺乏资金周转,愿以高额月利息借钱,缓解公司财政压力。”一位受害者描述道,为了让其相信谎言,郭某还曾带着受害者,以公司负责人身份考察部分公司。

  另一受害者陈述,2009年年底,郭某在向其借钱时表示,他在合肥金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并与该公司老总非常熟悉。“他还说道,目前大批中小企业融资难,缺乏资金‘活血’,公司有放贷渠道,并向我许诺给予高额借款月利息。”

  “知其系局长儿子才信他”

  据法庭调查及郭某陈述,被告人郭某仅在省城开了家汽车服务公司,并没有所谓地多个实体企业。而在金鼎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证词里则表示,公司与郭某从未有过任何生意方面的往来。

  在庭审中,除了开公司、高利息“诱惑”放贷,多名受害者还提到另外一个细节。“我是知道他的父亲是瑶海区财政局局长,所以才相信他的话,把钱借给他。”

  法庭证实,郭某父亲的确曾任合肥市蜀山区财政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但其父亲在证词中陈述,他并不清楚儿子在做什么生意,只知道他平时生活档次较高。同时,儿子的个人情况从来不告诉父亲,作为父亲也过问。

  肆意挥霍

  花700万买名表珠宝

  从受害者手中骗得巨额资产后,郭某开始肆意挥霍,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检方指出,在受害者和被告家属的证言中,郭某是一个平时生活很奢侈的人,经常换名车,什么贵买什么。

  据郭某交代,骗取的钱款用途,主要购买房产、汽车、奢侈品和高额利息偿还。曾花700万元购买2块百达翡丽手表、2块卡地亚手表和2个蓝宝石钻戒;购买大众帕萨特、别克旅行车、宝马X5、奥迪Q5四部车辆。

  此外,郭某还以妻子的名义花了300多万元在绿色港湾购买一套别墅、以岳父和岳母的名义分别购买大溪地和金色名郡两套商品房。

  三分之一时间住五星酒店

  对于自身的消费,郭某出手相当阔绰。经常出入高级消费场所,所穿行头均为大牌。基本每年都会定期带着受害者消费或旅行。而郭某亲属也表示,郭某常常不回家,经常住在五星酒店。

  “郭某平时一双皮鞋都三四千元,其家中的鞋子都有十几双。一般在高档娱乐场所,经常一晚几万、几十万的花。”一位受害者在证词中描述道,为了获得信任,郭某经常邀请他们去高级会所或旅游。

  此外,郭某亲属也表示,郭某经常在希尔顿、威斯汀、古井等酒店订房,一年三分之一时间都在外面住。

  检方指控,两年内,郭某的银联卡累计消费上千万元。在检方抽取调查中显示,郭某在省城新都会有累计消费23万元,金鹰有消费记录的为40万元。此外,在合肥、上海、北京、南京均有住宿登记。省城的住宿记录主要有威斯汀、古井、希尔顿、和平等酒店。

  资不抵债

  最高一月支付800万利息

  由于郭某肆意挥霍,加上每月都要支付许诺借款的高额利息。

  郭某陈述,从一开始每个月几十万元的利息,到一个月几百万元的利息。最高峰的时候,一个月光利息就要还800万元。其辩护人也提到,郭某曾向一位借其550万的债权人,5个月内支付给债权人110万左右。但为了维持骗局,郭某不得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来应对。

  然而,直至2012年初,郭某在实在无力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告近亲愿全力偿还债务

  在法庭上,检察官问及,现在是否还有资产偿还受害者?郭某称自己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了”,四部车和名表珠宝均抵押给两名债权人,大溪地商品房也出售偿还债务。其辩护人称,若被查封的别墅和商品房解封后,也将用于偿还债权人。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郭某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应判其无期徒刑。辩护人则提出其具有部分从轻情节,并替被告亲属向受害者表达了歉意,称他们愿意“尽最大可能筹钱还债”。本案当庭并未宣判。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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