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新科技署15日公布《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九中有关检测和认证的措施的实施详情,在广东省试点将香港检测机构获准承担的认证服务范围放宽至食品类别。
港府表示,有意为内地食品认证提供食品检测服务的香港检测机构,要就相关检测项目取得香港认可处的认可。而获认可的检测机构可与内地的认证机构合作提供服务。
香港创新科技署高级认可主任何振华博士对中新社记者说,于上星期五已收到内地当局有关通知,由于措施在15日才公布,所以暂时未收到有香港检测机构提出申请。但他说,过往曾收到不少香港检测机构就此查询。
据何振华介绍,认可处将根据现有程序审批有关申请,而审批的标准包括检测机构的规模和专业程度等。按照一般的程序,预料申请最快半年可获批。
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12年6月签署CEPA补充协议九,在广东省试点将香港检测机构获准承担的认证服务范围放宽至食品类别。
港府发言人说,自CEPA补充协议七起,内地逐步向香港检测机构开放市场。CEPA补充协议九的有关措施反映内地进一步承认香港检测机构的测试结果,长远有助香港检测和认证业开拓内地市场。
据了解,内地已通知港方适用开放措施的认证服务范围,以及香港检测机构与内地认证机构开展合作的程序。有关详情已上载至香港认可处和香港检测和认证局的网页。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