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等4城市试点劳教改革超一年 外界难知详情

2013年02月23日 10:58   来源:潇湘晨报   

  21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及律师李方平向甘肃兰州、山东青岛、江苏南京、河南郑州四市公安局及司法局等八个部门寄出了16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四个城市自2011年11月开始的劳动教养改革试点的细节及进展。

  李方平说,劳动教养可限制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1-3年,必要时可延长一年,其对人身自由限制的严厉程序和期限无异于刑罚。对于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与公民人身自由关系度如此之紧密的制度,其改革工作不应当秘密进行。

  据《羊城晚报》、《京华时报》报道

  回顾“矫治法”何以8年未出台

  对劳教的批评持续了多年,呼吁废止或改革劳教的声音也此起彼伏。

  早在2005年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即宣布,《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下称矫治法草案)已列入当年立法计划,但立法进程步履蹒跚,这个意图取代劳教制度的法律至今没有出台。

  学者张千帆曾对媒体表示,“中国劳教和一般行政拘留不一样,其实就是判刑,但它的程序是行政程序而不是刑事程序。中央2003年开始就想改革劳教制度,可能是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尤其是中国重视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所以没有改革。十年过后,现在时机已经成熟。”

  李方平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应让劳教进入司法程序,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以《违法行为矫治法》取代劳教制度。

  他表示,如果劳教制度改为“违法行为矫治法”,希望立法部门公开征求意见,让社会各界参与讨论。如果是秘密立法,快速通过,还会引发更大的争议。

  试点试点一年,外界难知详情

  法律未颁,试点先行。据媒体报道,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联合发布《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甘肃兰州、山东青岛、江苏南京、河南郑州四个城市进行劳教制度的改革试点。

  据报道,试点城市成立“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等机构的负责人。但4地的有关部门一直讳莫如深,试点的具体内容至今仍未公布,外界难知详情。李方平律师此前曾就劳教制度两次申请信息公开,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青岛市有关部门透露的具体做法是,劳教审批环节的试点即是将劳教的决定权,转交给违法行为矫治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数个部门、不同行业的人员组成,对每个个案共同商议、讨论决定。

  南京方面同样是要求成立违法行为矫治委员会,具体试点工作由该委员会负责。

  而在郑州,其焦点集中在劳动教养的审批权上。郑州当地媒体称,在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独立于公安机关之外的问题上,有两种声音,一是放在司法机关,比如说法院;一是放在综合协调部门,比如说综治办。

  兰州方面尚未透露任何消息。

  追问改革试点为何秘密进行

  “让公民免于非审判的不自由,是我们社会长期以来追求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对于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与公民人身自由关系如此之紧密的制度,其改革工作不应当秘密进行。”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表示。

  李方平、胡星斗首先追问的是“改革依据”,主要有两个问题:中央是否针对贵市的劳动教养试点工作发布过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贵局是否就此次试点发布过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成员组成单位上,按现行规定,各级政府设立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管理劳动教养工作。而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负责劳教场所的设置、布局,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等。相比于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是否发生变化?”李方平说。

  云南自2013年2月5日起统一停止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我们很想知道,四个试点城市是否同样停止了对上述三类行为的劳教审批。同时,自试点改革后2012年度批准的劳动教养人数是否已经减少,是否已经有一部分人员在社区、工作单位、心理诊所等地方进行矫治。”李方平说。

  [观点]

  应尽快出台并主动公开具体方案

  胡星斗表示,由于有关部门对劳教改革试点工作一直三缄其口,我们有必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公民的知情权参与到劳教改革进程之中。

  李方平律师认为,“作为劳教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还是要尽快出台具体方案。如能在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前,主动公开改革方案,并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或意见,既是对劳教制度改革的全面宣传,也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能大大减少改革方案在执行中的阻力,促使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试点城市,专家问你这些问题

  改革依据

  中央是否针对贵市的劳动教养试点工作发布过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贵局是否就此次试点发布过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构改革

  (问公安局)从2011年11月最高法院等中央十部门联合发布《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工作方案》(后简称工作方案)后,贵局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是否已经更名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

  (问公安局)相比于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是否发生变化?

  (问司法局)既然原“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已经更名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那么是否相应的,劳教场所的更名也纳入议事日程中?

  劳教对象

  (问公安局)2013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后,贵局是否已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暂停劳教审批?

  (问公安局)自试点改革后,2012年度批准的劳动教养人士相比于2010年、2011年共计减少多少?

  对于未剥夺人身自由的人员,是否有一部分在社区、工作单位、心理诊所等地方进行矫治?具体占多大比例?

  改革成效

  (问公安局)从《工作方案》发布至今,劳教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有无书面评估意见?

  公众参与

  (问公安局)贵局如何在这个试点过程中实现公众参与?

  人员分流

  (问司法局)试点期间,劳教场所的人员编制是否有增加或减少?

  (问司法局)根据中央决定,今年将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对于将被撤销的劳教场所,其在编干警、工勤人员的分流方案是否列入议事日程中?

  [扫描]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今年重点推进劳教制度改革

  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同时多家媒体发微博表示: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称,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或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定了2013年工作思路,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将成为工作重点之一。

  广东:或在今年停止劳教制度

  据《南方日报》报道,1月28日,广东省人大会议列席人员、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称,根据公布的信息,劳教改革方案将按照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审议通过,广东将按照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进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适时停止劳教制度。

  云南:停止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云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2月5日在云南省政法工作视频会议上宣布,即日起,云南省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全部暂停,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不再采用劳教手段。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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