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择校比例大限将到 代表建议教师流动防择校

2013年01月16日 11:03   来源:大洋网   梁健敏

  为期三年的广州降择校比例大限已到,有感于择校风气仍盛,而择校最终是择师。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华安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丘育华建议,制定《小学教师全员流动制度实施意见》,每所小学每五年派出三成老师流动。

  师资流动保证各校教育水平均衡

  丘育华称,要做到教育公平应缩小师资水平之间的差距。要缩小差距,可以考虑建立教师的流动机制,基于这样提出在广州“加快建立小学教师全员流动(区行政区划内)制度”的建议。

  他告诉记者,目前广州市小学已经基本做到校长统筹调配和流动,而教师的统筹调配和流动则还未真正展开。 在国内一些地区,已经切实开始了教师定期轮换流动的尝试。比如辽宁省沈阳市就规定,各个行政区划内每所学校每年必须有30%的教师参与校际间的轮换流动;武汉市武昌区从2009年开始将学区内骨干教师纳入平台管理,做到结对学校互派优秀教师到对方学校任教;再看国外,在日本其《教育法》规定,每个教师每4至5年必须流动一次;而韩国的教育政策则规定,每个教师每4年必须流动一次。这两个国家都认为,实行教师定期流动轮换制,能够保证各校之间师资和教育水平的相对均衡。

  10%优秀老师20%普通教师流动

  他建议,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督导各区教育局制订制度文本。

  文本的要点可以包括:各区小学按照优秀与普通两个级别划分,教师的划分与此对应;交流可先在学区内公办学校试行,待较为成熟后在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广泛展开;校长与教师分别流动,而非校长带领团队流动;教师人事和工资关系随之转移到所流动学校,待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进入新一轮交流。其交流统筹调配权限应纳入区教育局集中管理;每个教师的流动期限最好为五年。每所学校每五年就要选派30%的教师参与交流,其中10%为优秀教师、20%为普通教师。

  对于从优秀学校交流到普通学校的教师,区教育局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年度补贴;交流学校必须制定客观的交流考核标准,负责任地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并把每年的考核结果录入个人挡案。

  同时,以各区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实施监督力度保障,区人大可以组织人大代表不定期微服私访。各区教育局每年都把教师轮换流动的执行情况,真实地在所属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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