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季度重点区域地价 数据来源:国土资源部 制图:宋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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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末,105个主要检测城市中,1/4城市住宅地价较前一年有所下降。
地价年度涨幅处于近10年来的低位。
全年异常交易地块数量及溢价水平处于调控以来的低值。地块仅有两宗可称为“地王”。
预计2013年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将小幅温和上涨。
记者1月15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2012年房地产、住宅用地全年总体量减价稳,2012年末,105个主要检测城市中,1/4城市住宅地价较前一年有所下降。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15日举行2012年全年及第四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成果发布会,据悉,在2011年土地、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地价增幅逐季放缓的基础上,2012年全年地价整体水平未现大幅波动,在冷中趋稳的主基调中,年末略有回升。
住宅地价累计增幅最低
监测表明,2012年末,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3129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分别为5843元/平方米、4620元/平方米。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商、住各用途地价增长速度分别为3.34%、2.26%。
地价年度涨幅处于近10年来的低位,仅略高于2008年,且全年住宅地价累计增幅在商服、住宅、工业三类用地中居于最低,这也是近两轮市场波动中首次出现。
从2009年以来的商住倒挂,住宅地价增速超过商服,到接近工业地价增幅,地价呈现结构性调整。
在全国主要监测城市中,约1/4城市住宅地价较上一年有所下降。2012年末,105个主要监测城市中,27个城市住宅地价低于上一年同期水平,而住宅地价同比涨幅在5个百分点之内的城市个数超过80%。
全年异常交易地块数量及溢价水平处于调控以来的低值,第四季度,在土地市场的季节性规律影响下,异常交易地块数量有所上升,与土地供应前低后高的规律基本一致,全年异常交易随各地推出的土地量增长而有所增加,但仍低于往年。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上报异常交易地块275宗,较上一年的609宗相比,大幅下降;溢价率方面,2012年上报异常交易地块平均溢价率比2011年的均值降低了30个百分点。
第四季度上报异常交易地块平均溢价率比上季度下降了20个百分点。高溢价成交地块的溢价率水平仍处于调控以来的低值,显示当前土地市场依然处于相对平稳期,因市场预期较好导致的非理性追涨并不明显。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介绍说,该院从地价的角度进行客观判断分析,结论表明,2012年以来市场反映强烈的所谓“地王”地块,仅有两宗成交单价超越了2007年以来所在城市的历史高值,可以称为“地王”地块,其余地块均不符合判定标准。
仍然保持东高西次中低
监测表明,区域间地价变化的相似性大于差异性,高位盘整态势下,地价的区域特征值得关注。
一方面,从东、中、西三大地理分区来看,2012年各季度,各分区地价总体水平仍保持着东高、西次、中低的格局,但其变化形态与往年略有不同。西部地区地价的季度环比增长率一改往年持续高于中部,甚至屡次居于三大区域之首的状态,回落至中部地区增长均线之下。
赵松说,究其原因,这或与西部地区基础仍然相对薄弱,整体配套不足,而前几年的大量投资拉动转弱,资本开始重新流动布局相关。对于工业地价来说,西部地区地价变化幅度较东、中部地区更为平稳,受外围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少,与宏观经济的整体同步性较低。
另一方面,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重点经济区来看,其总体走势与全国类同,季度波动相对明显。
以住宅地价为例:三大重点区域均在第一、二季度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住宅地价环比下跌,且跌幅超过全国均值,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更是在第三季度还出现了住宅地价低于上一年同期水平的现象。第四季度,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住宅地价增速止跌转升,分别较上一季度上升了2.69和2.51个百分点,涨幅分别为0.08%和2.28%,局部上涨。
整体而言,2012年三大重点经济区各用途地价的变化趋势、幅度表现趋同,市场在高位盘整阶段表现出的相似性大于差异性。三大区域中,珠三角地区相对最为活跃,受外向型经济影响较大,季度波动相对明显。预计今年地价小幅上涨
赵松介绍说,中央继续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政策跟进,投资投机性需求将进一步得到遏制。过去几年房地产用地供应量较大,陆续转入开发、建设、销售阶段,有助于促进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平稳。
综合国内外因素影响,预计2013年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将小幅温和上涨。其中,商服、住宅等房地产用地价格在经济支撑与调控抑制的双向作用下,总体平稳,局部敏感波动。
对于2013年的土地、房地产市场形势,赵松认为,一要关注城镇化推进中的政策需求与供给。既要注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新契机,又要研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调控的新举措,增强科学性、规范性、灵活性。
二要持续关注货币环境对经济的综合影响。谨防流动性宽松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削弱,及早研究防控金融风险,加强政策储备。
三要加强差异化管理,密切关注房价、地价等市场信号波动较大的城市,完善土地利用的约束监管机制,确保稳定房地产用地供应、抑制异常地价的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