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病种纳入江苏农村大病保障 加医疗救助可报9成

2013年01月17日 14:44   来源:新华日报   沈峥嵘

  卫生部1月16日要求,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记者16日晚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已用3年时间逐步将肺癌、农村儿童白血病、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等20个病种扩容至农村大病保障范畴,到今年2月全省各级将全面实施到位。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告诉记者,2012年以来,全省救治农村重大疾病患者2.6万人次,支出补偿资金9700万元,大病患者新农合实际补偿比平均达到71.1%,加上医疗救助的农村居民实际报销比例可达到90%。

  记者了解到,201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围。2011年,江苏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种疾病新增入该范围,至此,8种疾病在我省已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2012年底,省卫生厅又新制定方案,又新增肺癌等12个病种,要求2013年2月前江苏在全国全面率先将20种疾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

  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姜仑告诉记者,新农合基金在给农民报销大病医药费时,对医院的用药、治疗要严格的审核,这样既确保钱用到了刀刃上,也保证了农民的治疗效果。儿童白血病的救治全部由6所省级定点医院承担,各定点医院均开通重大疾病接诊绿色通道,与患者签订重大疾病救治专项协议,规范开展救治服务。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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