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细则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3年01月16日 16:46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日前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1月14日,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魏宏主持省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执行规定,严格要求和监督下属及相关部门执行规定,以工作作风改进的实际成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会议指出,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一般都要反映在工作作风上,作风建设的所有问题最终都体现在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党群干群关系既是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又是作风建设的评价标准。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规定,是要通过对工作作风的具体规定,来防止和克服脱离群众的种种陋习和歪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把人民群众真正放在心中,尊重真实的民意期待,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敬畏履行职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和政府只有同人民群众保持这种血肉联系,才能真正赢得民心、人心,赢得人民群众对党执政的长久认可和肯定。

  会议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提出三点意见。必须从自己带头做起,领导干部必须首先自觉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规定,充分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必须要求和监督下属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督促严格执行,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允许下属顶风违规;必须按规定精神改进其它方面的作风,省政府各部门要以工作作风改进为契机,推动其它方面的作风改进,进一步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省政府副省长、资政,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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