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事登记改革3月实施 主管部门微访谈释疑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深圳商事登记改革3月实施 主管部门微访谈释疑

2013年01月18日 09:25   来源:深圳新闻网   王佳

  @尤昕怡的麻麻

  我们找供货商都要看供货商的经营范围是什么,现在执照上不登记经营范围,我们怎么知道供货商是做什么的呢?

  答:

  营业执照不记载经营范围,不等于商事主体没有经营范围。商事主体应在公司章程、协议、申请书(指个体户)等文件中记载经营范围,并在我局进行备案。社会公众可查询我局在信息平台公示其备案的经营范围,我局也会在营业执照提示其查询的信息平台网址。

  李小蓝:

  我是一家武汉的公司,我们经常需要和深圳的公司合作,想问一下,你们局不管注册资本了,我们怎么知道一家公司有没有实力,有没有资金?

  答: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并不是说注册资本就不用缴了,而是政府不再收取验资证明而已,这就从过去的政府监督转变为股东监督,认缴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也可以选择备案实缴信息,所有的缴付信息均在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需对真实性要负法律责任,公众可在信用平台查询。

  annie:

  我是一家在上海和深圳两边都有业务的公司,想问一下,深圳的改革放松了这么多办照条件,会不会让市场出现混乱啊,有没有加强监管的措施呢?

  答:

  改革后将按照“谁许可审批,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相统一、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监管职责由我局履行;经营项目或经营场所涉及许可审批的,由许可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经营项目、经营场所涉及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施其职。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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