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13年度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征收标准及时间已经确定,根据佛山市路桥公司近日发布的公告,年票征缴的截止日期为今年4月30日止,相关部门提醒车主,需在统缴期内办理缴费手续。逾期缴费的,除必须补缴年票费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
根据相关规定,凡佛山市籍的汽车(包括三轮机动车)及摩托车,车主须在统缴期内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到就近的年票征收点办理年票缴费手续。
长期在佛山市辖区内行驶的外市籍汽车(年票互认城市车辆除外),车主应一次性缴纳2013年度佛山市路桥通行费年票。车主可从2013年1月4日起,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到就近的汽车年票征收点办理年票缴费手续。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