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江苏省委员会集体提案:升官先公示财产

2013年01月22日 09:14   来源:现代快报   项凤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一直处于被持续关注的范畴。在今年的江苏省两会上,农工党江苏省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集体提案,建议江苏率先推进领导干部财产公示。

  官员瞒报或是不报,怎么办?

  公职人员由于特殊的身份,取得了支配公共财产的权力,只有建立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公共财产被非法侵占。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北塘区、徐州贾汪区、淮安等地先后在一定范围内对部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进行了试点。这些尝试和探索对于进一步加快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和公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农工党江苏省委员会调研发现,目前的财产申报流于形式。在当前实践中,缺乏相对独立和权威的财产申报、公示的执行机关,而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这些部门在财产申报过程中权责不明,各行其是,缺少组织协调和相互配合。目前,我国金融实名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有关部门尚不能有效掌握领导干部近亲属的家庭财产及其收入状况,使领导干部转移不法收入成为可能。

  此外,如果官员瞒报或是不报,怎么办?现在,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惩处机制。

  建议

  1升迁调任前,先公示财产

  财产公示确实会让某些官员紧张,但关系到他是否廉洁奉公,必须公布。农工党江苏省委员会建议,申报公示应从“处干”开始,即副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既是对他们的约束,也是对他们的保护;其次要对新提拔、新任命官员实施财产申报公示,并将其作为官员升迁调任的基本政治条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最终使财产申报公示成为公职人员自觉自愿的观念和行为。

  财产公示建议采取“几步走”方针。首先,从“两新”(新提拔、新后备)干部入手逐步推进。从新考录、拟任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逐步扩大至所有的公职人员。第二,从部分领域如司法、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公职官员开始实施,逐渐扩大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公职人员。还可以分类公示财产的不同类别,从公示官员的个人劳动收入和劳务所得入手,逐步推开至公示家庭成员和已另立家庭的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财产,即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同时,退休离职也应在一定期限内申报。

  建议

  2建立官员财产档案

  建议成立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独立性的财产申报公示工作机构,以设立在各级人大部门为宜。并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官员财产档案,完善申报公示程序,保证申报公示工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实效性。

  另外,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权力监督机制。迄今为止,很多腐败案件被发现,其线索都来源于公民举报,这足以证明公民权利监督的有效性。比如,各级各类单位可以将申报人申报的内容,分别在全国性的、本部门的、本地区的互联网上和大众媒体上“晒一晒”。

  对于申报人建立严格的惩处监督机制,如果不按期申报,应责令其限期补报;逾期不报的,以拒报论处。对拒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发现瞒报、谎报的,转移财产的以及新增财产来源不合法或不能说明来源的,情节轻微的,应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触犯刑法的,应移送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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