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管委领导来到羊城晚报社,承认对“最牛户外广告”监督存在问题
“欢迎媒体对我们的监督,我们可以做到是什么说什么。”继22日广州市城管委主动约见羊城晚报记者回应“广州最牛广告大楼”审批之后,23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周伟平一行来到羊城晚报社,感谢《羊城晚报》对广州户外广告的监督,承认城管委在对该违法广告的监督上存在问题,表示将结合这次事件,梳理和规范全市的烂尾楼户外广告问题。至于公众关注的户外广告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周伟平表示如果真有权钱交易,一定要严惩。

“盛装”

祼装最牛白酒广告“脱光”,烂尾楼恢复原貌。羊城晚报记者 陈秋明 摄
临时户外广告无需办证
广州类似中水广场这样的烂尾楼户外广告有多少?周伟平答不上准确数字,表示只有烂尾楼业主审批,城管委才知道。但经过本报此次曝光后,他表示将对全市的烂尾楼广告进行认真梳理,该拆就拆,一视同仁。
周伟平说,广州市有众多烂尾楼,亚运之前为了美化市容,鼓励包装烂尾楼,所以将烂尾楼纳入到临时广告的范畴。要整饰需要花钱,政府没那么多钱来支付,所以提出可以用临时户外广告来包装,但是有严格规定,比如商业面积不能超过十分之一,高度不能超24米等。
该“广州最牛广告大楼”既没有设置证也没有登记证,为何能堂而皇之地“裸挂”那么久?针对这一疑问,周伟平解释:“临时户外广告不需要办证,只需要批复就行,但这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此外,他还表示,临时户外广告只需要经过城管委一家审批即可,这在《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中有规定,但记者查阅发现,对临时户外广告的审批权规定当中也并没有明确。周伟平表示,下一步还要针对烂尾楼的户外广告出台补充办法。
上千万元租金无法追讨
广告公司出资帮政府整饰烂尾楼,政府会做出适当的“让利”,允许广告公司适当纳入部分商业广告内容作为补偿。这个补偿期有多长?周伟平坦言,没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该违法户外广告在去年10月便审批到期了,但却至今才拆除。按照广告位每月380万元收入粗略计算,是一笔上千万元的巨款。有关部门该不该去追讨?对此,周伟平的解释是,城管委对违法户外广告的做法,要么罚款,要么拆除,最高的惩罚就是拆除,不能既罚款又拆除。
这又是什么规定?周伟平的回答是“没有法律依据”。据城管委景观处工作人员许涛补充,《广告法》有追讨违法所得的说法,但城管委是没权做这件事的。
对该户外广告,政府没有一分钱收益,而让广告公司净赚?周伟平直言,对于这样的私有广告位,政府是不能收钱的,只有经过拍卖的公有户外广告位,政府才可以分得四成的收益,但那也是给市财政局收取了,城管委只是根据业务付出向财政申请经费。
“你们很关心这背后有没有权力的寻租,我们也很关心腐败的问题,我们在每个环节尽量做到公开透明,如果真有权钱交易,一定要严惩!”周伟平强调。
在违法户外广告拆除费该谁来出的问题上,城管委内部的答案不一。周伟平对此直言“我不清楚”。
合法户外广告渠道不畅
全广州数以千计的户外广告,合法“持证上岗”的仅有77个,对于广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实际严重脱节的原因,周伟平的解释是,“户外广告点位的审批需要报市政府,走程序,时间就很长。”
对此,行业人士却不甚同意。一位户外广告业内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直言,“如果市场里大量广告牌都有规划,都可以公开透明合法地办设置手续,权力就没有了寻租空间。”他表示,“现在其他广告公司要保住广告牌位,就只能找有关系的公司,与其‘合作’,交纳巨额‘合作费’保平安。”
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广告行业协会会长黑马大叔张小平也直言不讳:“设置规划与实际需求脱节,才会出现利益寻租空间。市场合理需求是现实存在的,合法的渠道堵塞了,不合法的渠道自然会出现,根本原因还是利益。”
极少广告公司才有批文
广告企业那么多,为何单单指定立本公司?周伟平的解释是,城管委只负责广告设置的审批,广告公司由业主指定。
对此,一位户外广告行业“深喉”透露,表面上,烂尾楼的户外广告是业主指定广告公司,但是实际上,如果业主让别的广告公司去做,根本是拿不到批文的。该“深喉”说,对于烂尾楼户外广告,除了关系户,广州市其他几千家广告公司很难拿到批文,这在城管委内部和户外广告圈中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据“深喉”爆料,就连中水广场广州最牛非法户外广告的运营商麦迪逊广告公司,其实也只是分包商的角色。“只有个别公司可能拿到批文,其他广告公司如麦迪逊广告等就只能出高价从这些公司手里购买,天价广告费都流入这些公司手里。”
人大代表说
希望适度放宽广告牌高度
羊城晚报该系列报道也引发了广州市人大代表的共鸣。 23日晚,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户外广告行业协会会长陈少华来到羊城晚报向记者反映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与市场脱节问题。陈少华说,广州市2011年出台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规范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具体的设置行为,但在设置高度与设置面积方面,仍存在需要修改的地方。
比如,根据《设置规范》,除了北京路、上下九、农林下路等极少的商业街允许设置高度50米外,其余绝大多数路段设置高度均限制在24米以下,“但广州市区道路绿树成荫,在建筑立面24米以下设置的户外广告,基本会被树木遮挡。希望适度向上放宽设置高度。”陈少华说。根据该协会调研结果,行人视线最低点在29米以上,车辆视线最低点在40米以上。此外,根据《设置规范》要求,在建筑立面上设置的户外广告的总面积不得超过所在墙面(扣除窗户)面积的1/3,但这在实际中仍有调整空间。
“所以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对《设置规范》进行调整修编,在考虑城市景观的同时,也应平衡好商业市场的需求。”陈少华说。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