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广西区委会提案促进遗体器官捐献

2013年01月24日 14:20   来源:当代生活报   梁园

  儿子去世后,他捐出儿子的器官让6名病人重获新生。本报去年11月报道过的“最美父亲”韦正德的举动,感动了很多市民和网友;在此事引发的关于“去世后愿捐献器官吗”的讨论调查中,参与调查者只有1/3作出了肯定的回答。有关人体器官捐献的话题,也引起了本届“两会”政协委员的关注。民革广西区委会的提案就提出了促进我区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的建议。

  现状:全区自愿捐赠仅35例

  昨日下午,记者从广西红十字会了解到,从2011年7月7日广西被纳入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的省(区)以来,我区截至目前自愿捐献器官的只有35例,捐献了68个肾、34个肝。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持有捐献登记卡的志愿者只有194名,当前可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组织严重不足。

  这种情况,国内也普遍存在。器官捐赠的规模和人群比例严重偏低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150多万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只有约1万左右的人能获得器官进行移植,器官移植供需比例大约致为1∶150。,而相比同期,美国的比例是1∶5,英国是1∶3。

  据瑞康医院器官移植泌尿外科主任高宏君介绍,广西每年新增器官衰竭的病人呈上升趋势,而每年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仅200-300例,器官供源严重短缺。

  分析:“不愿”有两主因

  “去世后愿捐献器官吗?”在本报就此问题作出的问卷调查中,51位参与调查的网友,17人“愿意”,34人表示“不愿意或犹豫不决”。其中,“不愿”的理由,52.94%参与网友表示“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身后身体受损”,31.37%的人为“捐献机制不完善,对器官捐献有疑虑”,11.76%的人为“器官捐献会引起对人体器官的不正当获取”,3.92%的人认为“会使医院对重症患者不再尽心尽力”。

  民革广西区委会的提案调查分析的结果,与本报的调查结果大致相同。提案分析认为,2007年我国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捐赠者、接收者及医疗机构的责任义务规定不明确,三方都缺乏法律保障,同时器官捐献普遍存在监管缺位、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对策:6个方面需落实

  为有效促进我区遗体器官、组织捐献事业发展,民革广西区委会在提案中提出了包括宣传、立法、监督、激励等6个方面的建议。其中,建议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普及捐献移植的科学知识、环保丧葬理念,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在救死扶伤的意义上的认识。

  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广西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进行规范。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如建立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估救助金的支出,制定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报销的规定,表彰无偿捐献器官者及其家庭并在其就业、升学、考核方面给予适当优先照顾等。另外,建立公开透明的器官供体分配系统,最大程度避免利益冲突、保证公平。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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