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日前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呼吁广州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愿做财产公开第一人,其勇气何来?财产公开如何避免“不让改革者吹冷风”?如何处理好与公民隐私保障的关系?
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破冰”仍需“踏石留印”
记者:近日,不断曝出的“房叔”等事件,引发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关注,如何有效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
答: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在制度上存在一定缺陷,只要求申报个人工资收入,不要求申报家庭财产;只申报劳务收入,不申报非劳务收入,这些导致一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流于形式。
金融实名制,个人房产信息联网的覆盖面在扩大,这些配套措施已经逐步在完善。技术上的配套问题都不是根本问题,关键是制度上要具有威慑力,才能让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
记者:从已查处的案件中,我们发现有少数官员有瞒报谎报、转移财产的现象,这方面的惩治不够健全,该如何推动财产申报公开建立有效惩治机制?
答:我国收入申报规定对申报主体违反规定的处罚比较轻。仅仅规定对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者,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惩治还是要依赖法规,有章可循。官员财产公开等不得,立法难暴露出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之大。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