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委员建议公务员廉洁奉公退休可奖高薪

2013年01月28日 10:59   来源:南方日报   /雷辉

  如何预防公务员职务犯罪?昨日,省政协委员、恒江集团董事长蔡麟开出“药方”,建议建立廉洁奉公的激励机制。如果公务员任期内廉洁奉公,可在其退休后奖励一笔高薪,以此激励他们廉洁守纪。

  现状

  职务犯罪案件逐步增多

  “当前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但职务犯罪案件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蔡麟援引了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数字统计:2011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

  蔡麟称,这些数字和新闻媒体的报道说明,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易发多发,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

  分析

  信息不对称导致暗箱操作

  “当前,腐败行为更加复杂化、隐蔽化,反腐倡廉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蔡麟分析了公务员职务犯罪的表现,部分工作国家机关人员不按章程规矩办事,权钱交易,暗箱操作,责任不清,泾渭不明,许多程序制度遭到玷污,国家机关的良好信誉受到严重危害。

  在谈到公务员职务犯罪的原因时,蔡麟表示,国家机关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除少数涉及国家机密外,其他工作环节都应该公开,由于各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人为因素干扰较多,使少数人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获取个人利益情况严重。

  蔡麟表示,我国虽然长期进行各种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并没有使一些人充分认识国家机关特殊工作的神圣性、严肃性和荣誉性,以及关系国家信誉的利害关系,忘记自身责任,利欲熏心、中饱私囊,拒腐免疫力急待提升。

  对策

  根据在职时表现定退休后报酬

  “要改变这一情况,应建立一套廉洁奉公的激励机制。”蔡麟称,这套机制应让每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辛勤工作,经过长期业绩积累,日后获得较好的回报。改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原来的只顾当前利益,不顾个人离开工作岗位后的长远前景。

  蔡麟称,激励机制的核心内容不是无条件“高薪”,而是有条件“高薪”;它不是任期内的无原则“高薪”,而是特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后有原则“高薪”。这个条件就是相应岗位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其每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认真考核,考核分数进行积累,一直到退休离开工作岗位后将按相应分数获取相应报酬,高分高酬,低分低酬,切实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与“高薪”的关系。

  “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充分做好事前预防,不做‘事后诸葛亮’”。蔡麟认为,廉洁奉公的激励机制高度关注的是每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进取态度,凡是认真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国家就要奖励“高薪”。反之,工作中弄虚作假,推卸责任,出现重大失职,就要将原来积累的工作业绩分数进行相应扣除,使渎职失职人员不能随便得到退休薪金。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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