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要交人事关系代理费时,南宁市一家物业公司物管人员曾先生就有些不情愿。“一年要交240元,10年就要交2400元,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说,这钱还是不少的。”不过,从今年起,曾先生的人事关系代理费将减少一半。
1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获悉,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物价局发文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从今年起,降低南宁市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括降低南宁市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
流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职称评定、学历证明、转正定级、各种政审都离不开人事档案。但是,目前的档案“托管服务”采用的是商业化运作方式,档案的主人必须要交钱才能享受托管服务。曾有人质疑,就是保管薄薄的几张纸,为什么一年要交两三百元的托管费呢?自治区有关部门解释:因为公共财力不足,迫不得已要向流动人员收取人事档案托管费。
在2008年2月前,个人委托人事关系代理费为30元/人·月,2008年2月以后,个人委托人事关系代理费降低至20元/人·月,从今年1月1日起,个人委托人事关系代理费又一次降低费用,降至10元/人·月。
据介绍,此次取消、免征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能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59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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