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不断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2013年01月30日 10:54   来源:西海都市报   
    海北藏族自治州自医改实施以来,不断出台政策措施,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据了解,海北州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州、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工资、部分公用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以及村医补助经费实行政府全额拨付。

    另外,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提高到农业区11000元和牧业区11840元,与省财政补助标准相比,农业区补助提高了5400元,牧业区补助提高了6240元,并发放水、电、暖补助和中专学历或执业(助理)资格补助各1000元。在此基础上,各县对乡村医生又增加了1000元的工作经费和3000元药品周转金,尤其是刚察县,给每个村卫生室补助工作经费2000元;祁连县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范围,门源回族自治县、刚察县和海晏县将乡村医生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海晏县财政为村医人均缴纳养老金100元。2012年,各级财政落实乡村医生工作补助348.1万元。(作者:王复莲)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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