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自治区发改委和南宁市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南宁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2012年10月3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意见,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南宁市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支持,在自治区本级权限范围内,从8个领域24个方面赋予南宁市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彦平称,目前南宁市总体上尚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2011年经济总量排在全国27个省会(首府)城市的第18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主要指标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若干意见》描绘了未来南宁的发展蓝图,到2015年,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明显提高,在西部省会(首府)城市排位靠前、在全国大中城市排位前移,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信息交流中心、金融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南北钦防”同城化进程明显加快。到2020年,南宁市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三基地三中心”建设更加完善,建成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影响力较大的中国-东盟开放合作门户枢纽城市、区域性国际城市和我国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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