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最早发生在1984年,1997年以来呈逐年增长趋势,1997年初债务余额40.68亿元,2010年末增至2474.54亿元。2011年末为2417.26亿元。
至2012年6月末,广州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14.0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786.15亿元。
截至2011年末,广州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69.49%,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偿债率为15.45%,均低于国际公认的100%债务率和20%的偿债率的警戒线标准,风险总体可控。(严丽梅)
广东地方政府债务概况
相关资料
广东省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最早发生在1980年,至1996年底,广东省本级、21个地级以上市和113个县(市、区)全部举借了政府性债务。
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7502.96亿元,债务率64.22%。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年末余额与本级综合财力的比率)为55.73%,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后,债务率为64.22%。(严丽梅)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