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改":旧改运作成熟 企业首受益

2013年02月01日 09:30   来源:深圳商报   

  特约撰稿:耿延良。作者系佳兆业置业公司总经理、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深圳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

  日前,深圳出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涉及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用的产业发展用地入市流通等改革措施,被外界称之为深圳第二次“土改”。笔者看来,此次新政出台,至少有四大方面的创新:即首创集体工业用地入市模式、建立土地供需公开服务平台、打造差别化模式和打破工业楼宇不得分割转让的僵局。

  “差别化”是新政关键词

  自从2004年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以来,深圳的土地已经全部转为国有,但仍有大量土地掌握在村股份公司手中,此次文件的出台有利于释放征地返还用地、非农建设用地以及尚未办理征转手续等规划用途为工业的存量土地。土地供求双方均可通过服务平台发布供求信息,真正体现市场平等交易主体地位。

(责任编辑:吴肖叶)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