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国税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了解到,某境外企业已于1月15日就其出售某深圳金融企业H股的收益进行纳税申报,入库税款达10.26亿元人民币。这是迄今为止深圳国税系统单笔金额最大的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所得税。
记者获悉,此次股权转让在2012年12月5日完成,转让的交易双方均为境外企业,交易对象为境内企业在香港公开发行的股票,税务机关无法直接掌握交易情况和资金流向,税收监管具有不小难度。税务机关能在交易完成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收回如此巨额的税款,充分体现了管理效率,也证明“信息管税”的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2012年12月6日,海洋分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陈珠萍浏览上市公司公告,进行金融企业涉税信息搜集时,发现所辖的某金融企业有重大变动,境外股东决定出售所持股权。知悉这一信息后,海洋分局第一时间要求企业提供交易的详细资料,并与转让股权的境外企业取得了直接联系。在与境外企业的沟通协商中,海洋分局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和股权交易资料,就其权利和义务,纳税申报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讲解,获得境外企业的积极回应,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完成了纳税申报。同时海洋分局对境外企业下一步股权交易计划的税法适用性进行了事先提示,有效控制了税收风险。
据了解,深圳市国税局海洋分局是负责深圳市金融企业国税业务的税务机关。该分局局长曾毅坚告诉记者,随着深圳市金融企业跨国经济活动日益增多,国际税收已成为海洋分局税收收入的新增长点。2012年度海洋分局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9.37亿,占深圳市国税非居民所得税收入的38%,同比增长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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