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工作的总体部署,5月31日前,自治区地税部门应当将“营改增”涉及“1+7”范围内的户数信息全部移交给国税部门。
目前,我区地税部门已经完成移交手续,经初步统计,共涉及税款及附加9.5亿元,其中营业税约7.5亿元,公路货运代开票个人所得税约1亿元,企业所得税约4000万元,城建税约1700万元,教育费附加约1500万元。若考虑今年政府下达增长15%的目标,2013年将整体影响地税收入近13亿元。(记者 魏 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