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15次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是省高院连续6年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这样的会议。
会议现场,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与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中级法院院长分别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同志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省高院党组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严管队伍,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着力探索源头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法院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把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积极探索、健全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就有责,失职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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