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撞29人交通事故教训大 那一脚油门踩掉了165万

2013年02月19日 17:22   来源:当代生活报   王斯 罗雪松

  本想踩刹车,却因紧张错踩到了油门,这一脚下去,连撞29人,造成3人重伤,26人不同程度受伤……这是去年1月15日发生在南宁市高峰路的一起交通事故,曾轰动一时。如今,这起交通肇事案判下来了。2月18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苏景芝2年的刑期,赔偿被撞伤市民各项损失165万多元,肇事车车主苏景兰(苏景芝的弟弟)要连带赔偿。这起案子中,事故受伤人数之多、赔偿数额之巨大,在南宁市实属罕见,它留给世人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宣判现场(兴宁区法院供图)

  ■车是套牌车,没有保险

  ■哥哥借弟弟的车开,出事后弟弟被判连带赔偿

  ■165万多元的赔偿能否到位还是个未知数

  【回放】

  那一脚油门

  撞伤了29人

  这起轰动事件的“主角”叫苏景芝,今年33岁,南宁市沙井镇村民。去年1月15日16时48分, 苏景芝开着一辆车牌号为闽A5M797的越野车,沿南宁市高峰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当苏景芝行驶到高峰路47号门前路段时,他感觉车辆有异响,即靠道路左侧停车并下车查看。未发现异常后,苏景芝随即上车重新挂挡起步。苏景芝说,他是借弟弟的汽车来开,由于当天雨天路滑,他脚下一滑,本来想踩刹车,结果滑到了油门上。加上对车况不熟,一紧张误踩着油门,导致车辆失控前冲。苏景芝开着车连续碰撞李某、甘某等人,直到碰上一辆小货车的车头才停住。

  慌张中苏景芝赶紧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最终,该起事故造成李某、甘某等3人重伤,覃某等2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0人轻伤。

  一次撞伤29人,且事发南宁市闹市中心,该起事故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南宁市委、市政府也多次专门部署安排应急处置。受伤市民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医药费,苏景芝仅支付了14.9万多元,其余部分则全部由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垫付。

  事后,交警部门对苏景芝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发现他不存在酒后驾车行为。这也排除了苏景芝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交警部门认定,苏景芝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2012年1月15日,苏景芝被刑事拘留。

  【判决】

  要赔偿165.7万多元

  经交警部门调查发现,苏景芝所开的越野车是借来的,车牌号是伪造的号牌,车主是其弟弟苏景兰。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景芝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3人受重伤,另有26人不同程度受伤,对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苏景芝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事故发生后,苏景芝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给予从轻处罚。苏景芝主动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由于苏景芝真心悔过,取得了思某、梁某对他的谅解。

  另外由于大部分伤者的医疗费由南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垫付,因此这些伤者请求赔偿的医疗费,法院没有支持。经法院厘定,苏景芝应赔偿29名伤者各项损失共计165.7万多元。

  【教训】

  套牌车 所有赔偿自己担

  苏景芝开的越野车是伪造的号牌,车主是苏景兰。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一审法院认定,苏景兰对该事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车辆是套牌车,也就不可能有保险公司承担,所以所有的赔偿都是落在了这兄弟俩头上。

  18日的庭审现场,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苏景芝表示服判。苏景芝对自己犯下的大错,非常后悔。“我对不起那些被撞伤的人!”苏景芝喃喃地说。他表示,自己一定认真改造,等恢复自由后,一定拼命赚钱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苏景兰没出现在庭审现场,因此,165万多元的赔偿能不能很快到位,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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